



自国务院颁布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》,作为大数据时代鲜明标注的“互联网+”燃起了包括圆柱模板行业在内的多数行业的思想火花,突进式的大干可谓势所必然。在这样的形式下,大干一场是必须的,但是更加重要的是要冷静清醒的认识“互联网+”,为此提出“互联网+”认识与行动的三大法则。
第一,要清醒的认识到“互联网+”不是万能的,但没有“互联网+”是万万不能的。
如果说信息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跨时代性新阶段,那么,“互联网+”时代的到来则是这个阶段有量变到质变的鲜明标志,同时也揭示社会逐步由信息社会进入大数据时代,意味着信息化、智能化已经全面、系统地纵深推进,诸领域、各层面、全覆盖地融入到社会里里外外、方方面面。在这样一个“互联网+”时代中,在认识“互联网+”的划时代意义与作用的同时,要果断积极采取实际行动,不能拒绝社会的变化,拒绝“互联网+”;又要冷静清醒意识到“互联网+”发挥作用的内外在与主客观条件,具体情况具体解决,不能够生搬硬套,凡是都用“互联网+”一概而论。因而,对于圆柱模板企业而言,必须在对“互联网+”与自身发展特色优势有着双重充分认识与把握的基础上,脚踏实地运用“互联网+”,将企业做好详细的转型规划,将市场进一步扩大,增强企业在市场中影响力。
第二,“互联网+”不是嘴上说说的时代变化,而是要真刀真枪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“互联网+”既是谋求经济新常态下新作为、新发展的大战略,又是创新商业模式、激发企业新生、优化市场生态、打造新增长点、重塑经济格局的大战术。对于圆柱模板企业而言,“互联网+”的大道就是全面推行“互联网+”、打造全国信息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战略部署,其要术就是在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中积极主动地“互联网+”与“+互联网”。
第三,“互联网+”不会自动实现,重大利好只属于时刻准备者与开拓创新者。
“互联网+”能否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的现实生产力,关键取决于两个方面。其一,思想上的发挥主观能动性;其二,行动上的全面创新驱动。“互联网+”不是让天上掉馅饼的神器。无论是国家、地区,还是公司企业,“互联网+”都是必须下大力气、花大工夫、用大智慧才能发展壮大的。“互联网+”源于创新、兴于创新、成于创新,不等于联上了网就是“互联网+”。对于圆柱模板企业而言,产品改进与自主创新是“互联网+”在圆柱模板企业迅猛发展的坚实基础。